玉华分局,审讯室。

    向洪波坐在审讯椅上。

    韩彬作为主审,李辉负责记录。

    “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籍贯……”

    “韩警官,您忘了,之前跟我做过笔录。”向洪波道。

    韩彬指了指一旁的摄像机:“一码归一码,之前是做笔录、现在是审讯,明白吗?”

    “不明白,我根本就没有犯法,您为什么要抓我?”向洪波反问。

    “何诗蕊是他杀,我们已经立案了。”韩彬正色道。

    “就算是他杀,跟我也没有关系呀。”向洪波想要摊手,却发现手腕被铐着。

    “罗星华已经招了,是你们三个合伙杀了何诗蕊。”韩彬道。

    “他胡说,跟我有什么关系,何诗蕊明明是他杀的。”向洪波反驳道。

    向洪波一时口快,说完又有些后悔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知道是罗星华杀的?”韩彬追问。

    “我猜的。”

    “有证据吗?”

    向洪波目光闪烁: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你没有,我有。”韩彬起身,拿出一张照片放到审讯椅上。

    向洪波瞅了一眼,脸色变的有些难看,是三人在咖啡馆中的照片。

    “知道照片怎么来的吗?”韩彬反问。

    向洪波低头不语。

    “罗星华找人拍的,他早就防着你和唐瑜,而且他为了争取减刑,已经都交代了,包括你和唐瑜勒索他的事。”

    “我没有勒索过他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有证词、照片、监控,还有你和唐瑜的账户都多了二十五万元的存款,跟罗星华交代的勒索金额是一样的。”韩彬道。

    李辉在一旁插口:“向洪波,敲诈勒索的罪名可不轻,二十五万可够判好几年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