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镜逆雨>穿越历史>万武神才 > 第二十三章 一举二得
    “该死,该死啊,我的儿子,没想到德马做了这么多准备,还是没赢过那个十二岁的小贱货。”一个中年男子气的咬牙切齿,他身穿正式服装,看起来彬彬有礼,乃是星云商会的副会长。

    他们星云商会财富在这四阳城也算是数一数二了,德马本来可以进入商会,日后当上高层。德马的资质也算不错,假以时日,突破到三星灵术师都有可能,那在四阳城也算是绝对的高手了。

    可是没想到,这德马的个性很怪异,喜好特殊,不做正事,游手好闲,竟然为了潜规则女学生,去了那四叶草学院,当一个导师。

    本来这样也就算了,可是他和学生闹矛盾,还进行生死誓言的赌斗。

    其实这本来就是个笑话,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导师和一个年龄不足他一半的小孩进行赌斗,就算赢了,也没什么光彩。

    更何况,还输了!!!

    “一定要杀了他,那个叫墨星的,一定得死,给我儿子陪葬,就算花上一万金币,我也会让杀手工会的人动手杀死此人。”德安蹄咬牙切齿,儿子就这么一个,虽然个性不是很好,但还是他的孩子,怎么能就这样让人杀死!

    他知道那蕴妃校长的打算,将这件事情公布于众,那样德马输了,他们星云商会不好报复。

    是,学院之中他们自然不会动手,可是学院之外,他们一定会将那小子给斩杀的。

    杀手工会,只要有钱,什么都做,不存在良心什么的,就算墨星能逃离一个杀手的追杀,难道还能逃离千千万万个吗?

    德安蹄已经派出不少人,前去监视那墨星的动向,这小子一旦出了学院,即刻动手,就算死了,恐怕也赖不到他们商会的头上。

    .....

    身体已无大碍,墨星走出了医务室之外。

    那几样东西,都是很不错的中品灵器。

    重云法杖,对灵术进行增幅,大概能增幅2成左右的威力,属于中品灵器。

    一般情况下,灵器类的武器,都比其他类型的灵器要贵一些,当然最贵的是防具,比如衣袍这种,只可惜那德马的衣袍,已经被墨星一匕首给劈碎了。

    这重云法杖,起码得值200金币上下,可谓是价值不菲了。

    火颜之护腕,能增幅火焰术的威力,以及提升火焰术的攻击速度。

    这灵气也是中品灵器,火焰术是施法速度最快的1星灵术,戴上这护腕后,近乎1秒1发,灵术师直接变成了机关枪,凶猛的很。

    而最后那枚戒指,墨星没看到德马用过,他还以为是什么普通东西。

    这戒指一拿到手,墨星恍然大悟,这是一枚空间戒指,上品灵器,价值数百金币。

    这东西内部有1平方米的储存空间,虽然说连一把普通的长剑都无法存放,但这东西的确是空间戒指。

    墨星此时左手佩戴火颜之护腕,右手青花护腕,双脚金雷星光靴,手上带着储物戒指,全身都是灵器,当真是拉风的很,而匕首以及法杖,被墨星给收到了戒指当中。

    还好,匕首法杖都很短,完全可以放在戒指里面,也不会占太大的空间。